各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力度,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建立招投标领域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决定在全区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强化行业监管作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林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由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进入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依法公开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三)检查重点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2.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3.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4.中标人:是否依法履行合同,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检查分施工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资料两个部分。招标过程资料由执法人员在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中标企业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由执法人员前往各施工现场或代理公司进行检查。
1.对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开展排查。对2024年以来地方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场外交易或其他擅自改变招标方式的情形开展排查。
2.对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在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交易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水利工程项目随机抽查项目数不少于交易总数的10%,对不具备“双随机”条件的可对项目采取单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
3.对正在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4.对排查和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充分准备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
(二)强化纪律,严格执法。要对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招投标资料及施工现场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同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得有接受吃请等违规行为。
(三)建章立制,长效治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此次检查,对现有工作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总结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范制度,建立从源头上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联合执法检查效果。
附件:林区招投标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表
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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