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单位职责
林区水利和湖泊局成立于1975年7月,是林区政府职能部门,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五)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十)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和水利规费征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十二)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神办发[2019]46号)的通知,水利电力局设置机构:办公室、农水科、农电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科、水土保持监测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利规费征收站)、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南水北调办公室共三站、三办、四科。
三、人员构成
核定水利电力局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南水北调办主任1名(事业编制),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27名。实际在岗在编42人,退休人员21人,公益性岗位2人,以钱养事3人,临时工1人,遗补2 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7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0.46万元,其他收入11.1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4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3万元,项目支出2300.29万元。
上年收入合计272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2.15万元,事业收入10.80万元,其他收入0.28万元;上年支出合计26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13万元,项目支出1631.60万元。
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448.43万元,增加53.18%;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773.39万元,增加28.9%。主要是机构改革,原移民办并入,人员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9.46万元,占比93.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万元,占比5.78%;其他收入11.19万元,占比,0.2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原移民办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3万元,项目支出2300.29万元。
基本支出1148.83万元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7.0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9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1万元,水利(行政运行)支出680.08万元,水土保持支出316.6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9万元。项目支出2300.29万元包括移民补助支出227.34万元,生态保护支出10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77.09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9.41万元,防汛支出1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0万元,扶贫支出131.45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5万元。基本支出占33.3 %,同比上年增长10.03%;项目支出占66.7%,同比上年增长40.98%;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773.39万元,增加28.9%。主要是机构改革,原移民办并入,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4160.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4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3万元,项目支出2300.2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2712.15万元,上年支出合计267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13万元,项目支出1631.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448.31万元,增加53.4%,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73.39万元,增加2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83万元,项目支出2300.29万元。最主要支出是增加了项目支出,移民补助支出227.34万元,占比9.9%;生态保护支出1000万元,占比43.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77.09万元,占比33.7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9.41万元,占比0.84%;防汛支出100万元,占比4.35%;其他水利支出40万元,占比1.7%;扶贫支出131.45万元,占比5.71%;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5万元,占比0.22%。基本相对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略有增加,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结构调整增资部分;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本年工程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14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1.3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3.74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7.48万元,(办公费11.62万元,印刷费1.66万元,咨询费62.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28.78万元,邮电费7.48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29.73万元,维修费33.18万元,租赁费3.13万元,会议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劳务费27.44万元, 委托业务费54.8万元,工会经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9万元)。相对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略有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原移民办并入,人员增加。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41万元。其中移民补助支出159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水电、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开支,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1.62万元,印刷费1.66万元,咨询费62.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28.78万元,邮电费7.48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29.73万元,维修费33.18万元,租赁费3.13万元,会议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劳务费27.44万元, 委托业务费54.8万元,工会经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8.3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践行节约型政府,缩减相关不必要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042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在政府采购中,严格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与上年采购35.0609万元相比减少12.7%,主要原因是践行节约型政府,减少不必要的采购。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年初预算“三公”经费10万元,实际使用比年初预算减少,是因为2019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应减少了支出;但是同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下降了30.06%。林区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共有其他车辆3台(其中:两辆防汛抗旱洒水车,一辆老式摩托车(已报废)),全年共计接待客人15批次接待98人。2019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人员。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减少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和湖泊局国有资产总额1019.75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三辆,是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防汛抗旱车两辆、摩托车一辆(报废),防汛抗旱车两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开展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有二个:防汛项目15万元、南水北调项目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防汛项目通过宣传,演练、汛前汛中检查确保了全区8个乡镇安全度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水北调项目主要是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水源地水质监测等)。
组织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为政策出台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项目实施的效益比较显著,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明显。
(四)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其中防汛项目、南水北调项目。二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全区安全度汛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确保了南水北调日常工作的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存在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不够的情况。防汛经费预算编制数与预算执行数有偏差,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不足,导致执行与预算有偏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统筹安排。严格实施项目绩效目标控制,将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预算的必要前提。同时,强化预算编制责任,加强对预算项目的指导;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年底做全年资金预算时,应充分讨论并论证,使专项资金切实符合水利事业发展需要,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决贯彻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核算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预算资金分配不仅可以量化和考核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能通过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来考察项目的完成程度。本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参考依据,并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资金取消或对评价结果好的项目预算资金优先安排予以保障。如本单位的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就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全年全区人民安全度汛。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今后我们将建立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通过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并完善支出项目设立、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对绩效目标管理好的项目采取奖励机制。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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